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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處成立於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當時隸屬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共工程第五工程處,民國三十六年六月改隸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公共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下設三個工務段、保養場及機械施工隊,一段設台中、二段設埔里、三段設水上。
     
民國43年工程處辦公大樓照片   民國三十八年正月台灣省政府成立,同年十月改屬台灣省政府交通處公路局第二區工程處。
   
  民國四十八年四月中部橫貫公路開闢完成後增設梨山、谷關、霧社三個工務段,並將原有三個工務轄區調整而成台中、彰化、南投、苗栗四段連同接管之橫貫公路三個段共七個工務段,原水上工務段改屬第五區工程處。
   
  民國五十年梨山、谷關合併為一段,霧社段遷埔里。
   
   
  因應新工工程處新中橫水里玉山工程處及玉里玉山工程處裁撤,民國七十七年三月由本處於信義另成立工務段辦理台二十一線養護工程,成為現有之七個工務段。
     
  民國七十八年三月成立卓蘭工務所,辦理台三線卓蘭至東勢段拓寬改善工程。
     
  民國八十三年一月為辦理台三線工程需要成立大湖工務所專責辦理獅潭至南湖間工程。
     
  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本處七個工務段更名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谷關、埔里、信義等工務段,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卓蘭工務所因階段性任務完成裁撤,另為辦理桃芝風災造成台二十一線及一四九線等十六座橋樑災害復建工程需要於是日成立名間工務所。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公路局組織改隸中央直屬交通部,台灣省公路局第二區工程處改名為交通部公路局第二區工程處。
工程處辦公大樓照片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組織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繼續擔負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等四縣之省道道路工程興建與道路養護的業務。
   
  民國九十三年十月機械施工隊裁撤,另成立員林工務段辦理東西向快速公路漢寶草屯線八卦山長隧道通車後之維護與管理。
   
  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大湖工務所階段性任務完成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