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
計畫緣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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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行政院經建會基於均衡地方發展,避免人口過度集中於大都市及根據地域、文化背景、經濟之同質性等因素,將全臺分為十八個生活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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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生活圈之構想乃是以未來都市體系中,地方中心以上之都市為未來發展核心。亦即居民每日至每週生活活動的區域範圍;其影響範圍之釐定係根據通勤、購物、產業活動、地理環境及發展潛力等因素,作客觀合理之考量。生活圈為區域開發之人口分佈、產業區位及都市建設之規劃主體,規劃之目的在發揮地方資源之最大利用,並使投資產生波及效果,縮短生活圈品質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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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計畫依各別生活圈之需要,隨時陳報行政院檢討修正並分別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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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 |
計畫總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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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改善生活圈之生活品質,促進生活圈各階層都市之成長,使人口及產業更均勻分佈;並使各路段具備適當之可行性及易行性,促進整體經濟建設之再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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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完成全臺十八個生活圈之道路改善,以提昇道路交通服務水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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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 |
本處辦理之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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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苗栗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總經費142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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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臺中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總經費18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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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彰化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總經費13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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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南投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總經費73億元。 |